滿朝皆知,李清照是當朝宰相的兒媳,是著名金石家、江寧知州趙明誠的遺孀,她手裏有比金子貴得多的金石書畫。即使戰亂丟失,仍是瘦死的駱駝,想占有這些稀世珍寶?將夫死無子、孤苦無依的才女娶進門是最好的辦法。 趙明誠故世三年,移居杭州的李清照身邊,搖搖擺擺、鬼鬼祟祟、踉踉蹌蹌出來個張汝舟,這個跟李清照做了100天夫婦的角色,被著名詞女以“妄增舉數入官” (“妄增舉數”為科舉名詞,宋代規定舉子考到一定次數、取得一定資格後可以授官,張汝舟虛報考試次數取得官職,是欺騙皇帝)罪告發,經皇帝判罪流放,二人離婚。  李心傳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》記載了李清照訟後夫的簡單過程:“(紹興二年九月戊子朔)右承奉郎、監諸軍審計司張汝舟屬吏,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入官也。其後有司當汝舟私罪徒,招除名,柳州編管。生命禮儀(十月己酉行遣)李氏,格非女,能為歌詞,號易安居士。”李清照後夫的名字、官職、罪名、結果,記載得清清楚楚。  李清照《投內翰綦公崇禮啟》描繪誤嫁張汝舟過程是:“既爾倉皇,因成造次,信彼如簧之說,惑茲似錦之言。弟既可欺,持官文書來輒信;身幾欲死,非玉鏡架亦安知,黽勉難言,優柔莫決,呻吟未定,強似同歸。”這段話的大意是:誤嫁張汝舟是倉促中辦的錯事,她病中乏智(所謂“牛蟻不分”)時,張汝舟熱誠地向她示愛,其弟是老實人,希望姐姐晚年有靠信了媒人的花言巧語,她自己病得要死,分辨不出求婚者並非可托終身的可靠人,姐弟首鼠兩端時,迫不及待的張汝舟搶親搬將她迎回家···   仔細琢磨字裏行間,我們又有兩點驚訝的發現:其一。李清照並不為再嫁本身抱愧,只承認再嫁匪人(“非玉鏡架”即此意)。這說明當時並不視再嫁為大逆不道。其二,李清照解釋再嫁緣由沒說真話。何以見得?以李清照的才智,處理再嫁大事,怎麽可能如此輕率和被動?以李清照的身份,區區張汝舟,除非是吃了熊心豹子膽的山大王,否則怎敢把有如此家庭背景、且有“詞女”赫赫聲名的寡婦“強以同歸”?只能這樣解釋:李清照《投內翰綦公崇禮啟》是在借不得不進行的表述做盡可能的隱藏。也就是說,她必須寫信感謝在她遇難時幫助她脫牢獄之災,卻完全是個人隱私,她不想也沒有必要向亡夫的這位遠親和盤托出,於是來了個猶抱琵琶半遮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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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慶玲 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